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31日政协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至31日在梅城举行。
这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头号工程力度抓紧抓实“百千万工程”,加压奋进、争先进位,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实践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期间,马正勇书记、王晖市长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分组讨论,与委员深入协商、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共商梅州发展大计。会议审议批准了杨朝晖同志代表八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曾祥海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表彰了市政协2023年优秀提案和履职优秀委员。委员们列席了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大会,听取并讨论王晖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并提出建议。会议选举王健同志为八届市政协秘书长、李豪等13位同志为八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圆满成功,是一次高举旗帜、团结奋进、共商发展的大会。
会议高度评价市政府工作。一致认为,2023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梅调研指示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头号工程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力抓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协工作。一致认为,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以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统领,扎实推进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推动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24年,市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做好协商议政、民主监督、促进团结工作,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展现政协担当作为。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梅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发有为、扎实进取,为不断开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新篇章作出政协应有贡献!